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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电梯检验申报短信定期通知
作者: 2008-09-06 08:05:50 浏览: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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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使用的8台电梯将到定期检验时间,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请于本月底前到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测院申报定检。”日前,绍兴电力局电梯运行负责人任剑鹰收到市质监局特检院发出的定检申报短信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申报定期检验。

  据统计,我市现有各类电梯9000余台,由于企业安全意识淡薄,许多电梯业主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自觉申报定期检验,全市电梯定期检验申报率不足10%,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为进一步促进电梯使用单位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市质监局特检院于今年上半年在越城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三地启动“电梯定期检验提前申报”试点工作。在前期大量收集电梯信息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电梯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登记的用户信息,利用短信群发平台,每月定期向用户发送短信,提前通知用户按规定进行电梯定检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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