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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所需设备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等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4 部电梯(1部15站载客兼消防电梯,3部14站载客电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制造厂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并在河南省设立生产厂家直属售后服务机构,并取得营业执照;经销商必须具有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书;
3.2 电梯生产制造厂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保养A级资质(安装调试必须由电梯生产制造厂家完成),厂家现场安装调试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安装调试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 厂家针对本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厂家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电梯 技术样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2010 年6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报名时交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 322 号气象局 4 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377-66087739 1893776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