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经 余发改备 [2009]144 号 文件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西安社区综合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 18187.66 ㎡,建设地址位于 余杭区南苑街道西安社区 。项目业主为 杭州余杭西安股份经济合作社 ,资金来源为集体投资。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杭州余杭西安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公司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工程内容:西安社区综合用房工程电梯招标项目,共4台电梯的供货、安装、至可交付招标人使用的相关服务等,并要求2年质保期服务(开始时间从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及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综合验收后,移交建设单位确定的物业公司之日起算起),本项目为全包交钥匙项目。
2、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国家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的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
(2)若是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以代理商营业执照为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授权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若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的,制造商可不提供。
(3)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或检察院记录为准)。
(4)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2011年度或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含)人民币以上(以2011年度或2012年度的审计报告为准)。
(5)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名义投标。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3)若是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2011年度或2012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因本次招标是二次公告,除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未放弃投标的单位外,其余投标单位需重新报名。)
4、报名时间: 2013 年7月3日 至2013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408 室,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571-86233259 。
6、招标文件的发售: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招标人:杭州余杭西安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1593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八方杰座大厦1幢402室
联 系 人:冯磊
联系电话:0571-89281516
传 真:0571-89281515
2013年7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