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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货运电梯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始时间: 2013-07-09 10:25:50 截止时间: 2013-07-19 10:26:06 开标时间: 2013-07-19 10:26:09 采购目录: ★电梯 招标项目编号: HPZFCG13-10151 代理机构名称: 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撰写人: 黄欣文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对 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货运电梯设备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HPZFCG13-10151
采购项目: 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货运电梯设备项目
采购预算: 200,000 元
二﹑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1 台。具体技术参数﹑基本功能及售后服务详见附件(附件位于公告下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 具有相应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证书以及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
4.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以及维修保养机构;
5. 所投报产品的电梯制造厂家须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书﹑产品鉴定证书以及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证书;
6. 所投报产品的电梯制造厂家必须通过 ISO9000 质量体系等相关认证;
7. 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中所提产品规格型号须与本项目的电梯规格型号相一致);
8. 电梯经销商具有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9.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zfcg.sh.gov.cn )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 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函件附件四,并附于响应文件第一页;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现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00 时至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四川中路 49 号 604 室,近广东路)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如下所列:
1.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ISO9000 等相关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产品代理销售证(或制造厂家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法人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写明响应的时间、质保期的时间、保修的内容以及其他的承诺;
7. 设备报价:请列清设备产地、详细型号配置、价格﹑技术性能介绍、电梯标配含有的功能(若描述不清楚可能会影响对报价文件的评判);
8. 列出零备件价格表。注明为本项目服务的维修保养点地址、备件仓库、急修响应时间。列清质保期后的保养费用、保养每月服务几次及保养内容提供详细说明;
9. 技术偏离表:响应供应商须根据电梯的具体技术参数列出技术偏离情况;
10. 在报价文件中要明确安装验收通过后半年内(至少半年)的故障次数(电梯本身质量或安装质量引起,非使用不当人为因素),并承诺相应处罚措施;
11. 本系列电梯在上海地区近 3 年的销售情况(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12. 交货日期:用户单位需要在三个月内送货并安装到位;
13. 交货时间:以合同签约之日起至最终电梯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需的时间 .
14. 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请列明单价和总价(包括设备费 , 运输费 ,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报价汇总表以及明细表须放置在响应文件的最前面。
15.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6. 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五﹑其他要求
( 1 )质保期: 设备质保期起始日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质保期至少为 1 年;
( 2 )维保:报价内须包含与质保期同步的 1 年免费维保,同时列明第 2 年起 5 年内的各类维保费用明细,不得涨价。
( 3 )请注明报价产品产地。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供货方式 :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 , 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调试合格。送货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七、验收方式 :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在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
八﹑谈判安排
1. 本项目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谈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2.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最终报价文件,对所有最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九﹑采购结果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黄浦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付款方式:经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初次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 49 号 604 室,近广东路
联系电话: 63296704
联系人: 黄欣文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