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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电梯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HTZFCG(2013 JZ)014 (三次招标)
三、采购数量:详见附表 采购用途:医院专用
四、简要技术要求:电梯政府采购项目详见附表
五、采购人名称:和田地区维吾尔医院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 2 )财务健全,独立核算。
( 3 )投标方必须是招标产品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 ( 公司 ) 授权销售的公司,所授权的公司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各包内的各种产品必须提供由厂家委托的投标方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厂家出具的针对参加本次谈判的授权书原件)方可参加
( 4 )所投标的专业设备必须是该类设备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生产,投标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5)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复印件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会上必须提供图片 、样式、规格以我方提供的参数为标准进行商业谈判。
2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的报名材料:
( 1 )、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和报名时间: 2013 年 7 月 31 日到 2013 年 8 月 5 日此期间每天上午 10 : 00-1 : 30 ,下午 16 : 00-19 : 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 8 月 5 日下午 19 : 00 (北京时间)之前向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将被拒绝。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需一致加盖公司鲜红公章,否则不予唱标)应于 2013 年 8 月 6 日下午 16 : 30 (北京时间)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八、谈判时间: 2013 年 8 月 6 日下午 16 : 30 (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和田市屯垦东路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十、招标机构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十一、联 系 人:甘朝晖
电话、传真: 0903-2039229 2021866 转 7000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做标书,否则不予唱标。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