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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作者: 2013-08-01 09:23:47 浏览: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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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编码: JL1209G13004  公告发布日期: 2013-08-01 
报名开始时间: 2013/8/1 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 
招标代理机构: 绥化鹏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4558278196  联系人: 徐大成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青冈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建设单位: 青冈县人民法院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青冈县哈黑公路西侧、昆仑大道北侧、青枫路东侧 
招标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青冈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1209G13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 [2013]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冈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建设项目建筑面积854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六层,结构为砖混及部分框架结构。计划投资额1964.2万元;

2.2 计划总工期:408日历天(2013年8月18日开工,2014年9月30日竣工);

2.3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建设地址:青冈县哈黑公路西侧、昆仑大道北侧、青枫路东侧;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人员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省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3.4投标人在开标前需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登记,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内企业须提供省级岗位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国家注册岗位证书)、外省监理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在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二楼报名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的监理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后方可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 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www.hlj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冈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绥化鹏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冈镇立新街 地 址:绥化黄河北路秀水家园海河座 206室

联系人:管中原 联系人:徐大成

电 话:13845529595 电 话:04558278196

2013年7月31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框架 
预计合同额(万元): 1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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