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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查两套以上房产信息需提供合法证明
作者: 2013-08-13 11:45:06 浏览: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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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起,广州各房地产档案查询窗口全面停止收取查册、查名下房产等“档案利用收费”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一举措刚出台就受到了不少市民欢迎。然而,在免费政策出台后,不少市民一次性要求查询整栋楼的房产信息,也有市民要求打印十几甚至几十份同一套房产的信息,房地产信息被非法套取的风险增加。记者从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获悉,为防止恶意查询房地产档案,该馆已增加了查询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且会对查询人拍照存档。

    有市民查询整栋大厦房产信息

    记者从市房地产档案馆了解到,自2013年8月5日起,广州市各房地产档案的利用都实行免费。相对于以前房产档案利用需缴纳40—50元一项的“利用档案收费”,新规为市民减少查询环节并节省查询成本。

    市房地产档案馆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举措现在正处于试行阶段,今年10月份将会出台正式法规文件,届时将会正式在全市全面推行此项新规。不过,记者了解到,在免费查询房地产档案的政策出台后,房地产档案查询量出现暴涨。“刚开始实施的时候有人借着融资的理由查询了一栋大厦的所有房产信息,有的业主非要打印十几份甚至几十份同一套房产的信息,这不仅大大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是一种不合理的档案查询情况。”市房地产档案馆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被认为是明显不合理的要求。

    恶意查询档案将被依法处理

    据悉,为了防止出于不合法目的利用档案资料和不合理查询档案资料,市房地产档案馆已对收件、审核等环节进行规范:一是对同一地址两套房以上的查询申请,无法提供合法查询证明的,不予受理;二是对因求购、求租需按地址查询的查询申请,还需提供登记案号、房产证号、产权人姓名三者之一,避免房产信息在“零成本”的情况下被非法套取,切实保障市民房产信息安全。

    如果是出于合法目的而需要大量查询同一地址的不同单元的房屋信息,市房地产档案馆建议可以先行通过开发商查询房屋信息。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房屋查询信息的话,则需找房屋所在街道开证明,然后再到房产档案查询点查询。而此类查询业务将不会提供详细信息以及要与查询人签署保密协议,以便保护广大市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另据介绍,在档案查询的过程当中为了防止同一个人恶意一房多查或者一人查多房,在查询结束后将会把查询人的样子照下来,并把查询情况上传资料库。如果经过工作人员查实确认此人为恶意查询档案,将会依法严厉处理。

    个人名下三套以上房产的一个工作日后得查询信息

    据市房地产档案馆的工作人员介绍,房地产档案利用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查询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查询,一种是查询人提供房产地址和房产登记案号或房产证号或产权人姓名三者至少其中一项信息。A身份证查询:需要房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填写查询情况登记表,如果房主名下房产数为三套以下,则所查询的详细信息可马上得到。若房主名下房产数多于三套则需要由市房地产档案馆的领导复核房主的资料方可供房主利用,因此房主需持身份证和查询申请表以及各档案查询处开具的证明或直接带着资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房地产档案查询窗口办理,一般需要一个工作日以后就能查询到详细信息。如果查询者不是房主本人,则除了带房主本人的身份证外还需带上关系证明和委托书方可进行查询。B地址查询:房主还可以通过提供地址的方式来查询房地产档案,需要以此法查询的市民除了提供地址以外,还需要至少提供以下三项资料中的一项:登记案号、房产证号或产权人姓名。如果对同一地址提出不同单元(两套房以上)的查询申请,需要提供合法查询目的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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