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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骤停顾客跌伤
作者: 2013-09-29 16:52:49 浏览: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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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来沪就医的间隙,顾先生与妻子邵女士到淮海路上的百盛广场购物,不料在上楼时运行中的自动扶梯骤停并发生抖动,夫妻俩双双滚落造成骨折。昨天上午,黄浦区法院开庭对这起因电梯事故所引发的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百盛公司被判赔偿顾先生夫妇总计10万余元。

  顾先生是江苏常州人,去年9月,他陪妻子从常州赶到上海求医。9月17日,在检查身体后,夫妻俩决定去商场逛逛再回常州。当天晚上8点多,两人逛到百盛商场时却遭飞来横祸。据顾先生回忆,当他和妻子乘坐商场的自动扶梯从二楼前往三楼时,电梯先是突然停顿,再剧烈抖动,顾先生和妻子顿时从电梯上滚落。

  事发后,商场紧急将顾先生夫妇送往瑞金医院抢救。经检查,顾先生左侧2根肋骨骨折,头皮挫裂伤,而妻子的伤势则更为严重,不仅右桡骨粉碎性骨折,而且原本就有的胸腔积液越发严重。经鉴定,顾先生妻子的伤已构成十级伤残。今年3月,顾先生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除商场先行垫付的费用外,索赔近2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场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遭受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顾先生夫妇在百盛商场内乘坐自动扶梯时,扶梯发生故障,致两人受伤,理应由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虽然“百盛”辩称事发时顾先生未扶扶手,但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顾先生夫妇自身存在过失。据此,法院根据证据材料、鉴定结论、相关标准等酌情确定了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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