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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2013-10-10 10:33:57 浏览: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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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祥龙苑二期安置房项目 已经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备案。招标人为 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批文号:常开经计 [2008]58 号
2 、投资总额: 61712 万元
3 、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 、工程规模: 30 台电梯
5 、质量等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 GB7588-2003 标准,要求电梯质量合格率 100% ,电梯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且不影响整体工程评优。
6 、交货期 / 安装工期要求:
交货时间: 90 天 ,以业主发出订货指令之日起至货到工地现场的时间计算。

 

安装竣工时间: 60 天 ,以设备开始安装起至所有安装、测试、验收合格的时间计算。

 

7、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估算价
(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与等级
注册建造师
专业、等级
001
祥龙苑二期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电梯采购安装
30 台
约 680 万元
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A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电梯)及以上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入招标办5.0库)
三、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 、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4 、本次采购电梯品牌选用 上海蒂森、昆山通力、广州日立、上海三菱、苏州迅达或 相当于或优于 上述品牌的同档次品牌且必须符合本工程技术参数、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 3) 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报名 。 若投标人认为有相当于或优于上述可选电梯品牌的产品,应在资格预审时提交该品牌电梯在品牌、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优于或相当于上述可选电梯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可后,可接受其参加投标。

 

5 、报名前报名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 若有联合体则为主办方 ) 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 系统 ) “企业诚信库”;
6 、本项目申请人资质类别与等级: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 A 级及以上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 级( 电梯)及以上等级,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电梯资质,可以与具备安装电梯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 且必须明确 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为联合体主办方。

 

(1) 生产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B. 具备生产招标电梯品牌资质证书(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级别不得低于A级);
C.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电梯)及以上等级;
(2) 销售代理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B. 具有经销招标电梯品牌的授权委托书;
C. 具有电梯设备生产厂家对经销商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 ;
D.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电梯)及以上等级;
E. 销售代理商提供代理本次招标电梯品牌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级别不得低于A级)
(3) 若投标人(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不具备安装电梯资质,可以与具备安装电梯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且必须明确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为联合体主办方,附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电梯安装资质企业在资审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电梯)及以上等级原件、生产厂商对该品牌电梯安装维保的授权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果出现一家安装单位与两家及以上经销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情况,则取消所有涉及该联合体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联合体单位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 5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作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8 、 项目负责人(若有联合体则为主办方)必须按时参加资格预审及开标会议,否则将承担“资格预审不合格”及“不接受投标文件”的后果,并记不良记录 ;
9 、 投标保证金 12 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从报名单位 ( 若有联合体则为主办方 ) 基本帐户转入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户名 : 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北支行营业部;帐号: 615101040218458 。首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于报名期间携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至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10 、根据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报名单位 ( 若有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双方 ) 截止 2013年10月10 日应无行贿犯罪记录,资格审查时由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统一到区人民检察院查询。
11 、根据常新政规[ 2010 ] 2 号文件规定,投标报名单位 ( 若有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双方 ) 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投标报名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 若有联合体则为主办方 ) 应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中所登记备案的执业人员,联系电话: 0519-85127170 ;
12 、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
13 、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执行常建【2006】186号文;
(3)执行常建规【2010】13号文;
(4)严禁伪造虚假文件、原件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
四、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预审:

 

(一)投标单位不为联合体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投标单位为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若投标单位为生产商则需提供生产招标电梯品牌资质证书原件,若投标单位为经销代理商则需提供 代理此次招标电梯品牌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资质为 由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级别不得低于A级) ;
(5)如报名人为销售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电梯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且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电梯)及以上等级原件。
(7)被委托人 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至少为资审时前一个季度,非社保手册) , 否则将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并记不良记录 。
( 8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至少为资审时前一个季度,非社保手册) , 否则将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并记不良记录
(9)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
(10)除 上海蒂森、昆山通力、广州日立、上海三菱、苏州迅达 上述5个品牌的投标单位外的投标品牌须提交该品牌电梯在品牌、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相当于或优于上述可选电梯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
(二)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

 

除以上(1)~(11)条都需提供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电梯安装企业单位需出具: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电梯)及以上等级原件;C、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D、生产厂商对该品牌电梯安装维保的授权书原件。 (联合体单位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

 

以上所有资料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全套有效复印件 ( 复印件 2 套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在资审时递交。在本公告规定的资审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以上原件和复印件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注意:资格预审只针对报名企业一次性递交的资审资料进行审查,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公证件、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补充资料。 (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

 

注:
1 、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
2 、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3 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计算机网上报名(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 2013 年10月16 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 (超过10:00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 1 楼 105 室。
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渭河路2号。
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资审合格全部抽签; √ 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于资格预审规定时间到达现场。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 http://58.216.237.117/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00元费用。投标保证金 120000 元整/单位。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分办法以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招标人: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国联佳信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广场 2 号楼 C 座 19 楼
联系人:
联系人:邵莹琳
电话:
电话: 0519-85123271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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