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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为了确保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顺利,市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市财政部门已 累计争取2013年中央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29058万元。据了解,29058万元包括廉租住房专项资金858万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700万 元、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2260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4900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到位,将确保全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民心工程,也是一项硬任务。2013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任务10059套。我市实际安排30个项目 12593套,其中包括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1个59套、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29个12534套。面对这项硬任务,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建设(补助) 资金,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免各项收费和基金,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土地出让收入,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明确 保障性住房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