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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农科院电梯制作及安装项目,经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农科院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农科院电梯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文件名称:
丹东市农科院电梯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集中采购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项目概况:
小机房电梯(5层/5站/5门)制作及安装(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电梯设备的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授权的法人单位,电梯制造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以上,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级别,安装人员须具有安装、维修上岗证,持证上岗。
2.电梯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授权的法人单位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安全事故发生。
3.电梯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授权的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在本地区(丹东市内,下同)设有方便的售后服务网点,有固定的配件库。
4. 售后服务必须是电梯厂家或其电梯厂家指定的维修保养单位。
八、供应商注册及备案: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要求在其供应商库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60.21.141.206)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只有成为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采购活动。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只有成为供应商库的成员,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2.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3年10月15日起至2013年10月17日止(办公时间:9:00-11:00,下午1:30-16:0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3. 领取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文件编制科
九、领取竞谈文件时须携带U盘及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2012年已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2012年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2-2013年复印件);
④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
⑤国家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已年检有效)
⑥国家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已年检有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转包或违法分包。
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采购中心将谢绝领取文件
十、递交竞谈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3日9:30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竞谈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23日9:30时截止,同时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召开竞谈会议。
十二、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丹东市农科院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2211261、0415-2211262
集中采购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⑴ 联 系 人:蒋艳 焦春阳
⑵ 联系电话(传真):0415-2172355 邮箱:DDCGHWB@163.COM
采购人:丹东市农科院
⑴ 联 系 人:徐明 ⑵ 联系电话:13941592262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