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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督促保障房建设 力促公租廉租房并轨
作者: 2013-10-15 10:29:59 浏览: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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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 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年初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的硬任 ,是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力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凸显了中央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及社会 心层住房问题的决心。

李克强要求落实保障房任务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听取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汇报时指出,政府在转变职能、向市场放权、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同时,要更好地履行保障基本民生的职责。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出门就下坡,雨天漏不停,挑水累倒汉,生火愁煞婆,这是一些资源型城市棚户区居民生活现状。分析人士指出,棚户区的拆迁改造,既能惠民生,又能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能够让千百万困难群众告别忧居,更能实现建设新型城镇化的目标。

今年以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直成为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重点工作。317日,李克强在会见中外记者时,他的开场白掷地有声: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要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来编织一张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养老保险、住房等兜住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这些都是 李克强总理上任伊始许下的承诺。

住房城乡建设部也在今年新年时,就确定了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目标——基本建成 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住建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500万套,基本建成280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 务的79%59%,完成投资6200亿元。

626日,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进一步细化了未来5年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今后5 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的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逐步将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统一纳入改造范围;同步建设配 套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同步使用。

在进入四季度的时点上,李克强总理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责任,国 务院也将适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部署加快推进保障房任务,既是督战,也是鼓舞。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新一届政府着力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改善民生的重要施政任务。既利于当前,又惠及长远,政之所兴,在顺民 ,圆百姓安居梦。

保障房建设须完成三项任务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积极 进展,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资金落实不到位、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分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比如一些地方资金落实不到位、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还有一些地方出现保 障房晒太阳现象,一边是有人没房住,一边有房没人住,由此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因此,本次会议提出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

为此,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的三项任务。

一要适当增加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已建成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研究多渠道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有保障房空置的地方,要采取措施努力予以消除。

二要加快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规范和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运营,稳定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的预期。

三要加快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公开透明的公租房配租政策,充分运用租金杠杆强化准入退出管理。根据困难家庭不同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补贴。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责任。国务院将适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专家献言公租、廉租房并轨运行

关于上述任务的第三点国务院健全保障房分配制度,推进公租廉租房并轨方面,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两种体系而且管理的方式差异较大,行政管理成本非常高。虽 然我国的保障房早就存在,但是保障房的分配主体的界定非常模糊,准入条件差异又很大,收入划分不合理,实际操作难度很大。

具体到廉租房和公租房是两类的产品来说,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的职工等一些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政府和公共的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是承租者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的。

廉租房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且住房非常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福利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主要是以租金的补贴为主,实物的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长期关注保障房工作的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告诉记者,目前保障房分产权型保障和租赁型保障。然而,制度性的设计和管理模式不明确,在基层资金落实不到位、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分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就很难避免。

因此,分析人士指出,这次并轨其实就是要重新梳理这个事,也是把这两个产品进一步协调,把保障对象、租金、制度管理以及推出机制的统一化。

在保障对象方面,以前外来务工人员不能租廉租房,并轨之后只有一个租赁房,外来务工人员符合相关的收入财产等标准也可以去申请廉租房。这是准入标准的统一化。

其次,租金标准也要统一化。分析人士指出,以前廉租房的租金特别优惠,公租房其实优惠的程度不是很多,是参考市场价。以后廉租公租并轨之后租金要分档次,你针对什么样的群体,困难群体到稍微困难很困难,你要分不同的租金标准,这样操作起来也比较有利。

再次,管理制度也要进行统一管理,以前有些是直接分房子,有些分的是租金补贴。政府今后可能不管分房子问题,只给一些租金补贴,统一管理。

另外就是要加强对退出机制的统一管理。退出机制现在还有待于进一步考验,因为我们现在建的多分的多,而几年之后才面临退出的问题,所以我认为以后更多要在退出方面制定一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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