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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专家:保障房应以租为主 合理利用公共资源
作者: 2013-10-18 11:38:20 浏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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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为何租售并举

保障房属于公共资源,如果用来盈利,就是滥用公共资源。

就是为保证保障对象需要时入住,不需要时退出。

的目的首先是可以尽早回笼保障房建设资金,但的含义是个复杂概念。一种情况是只能由政府按约定价格回收;第二种是产权与所有权分 离,入住人群仍由政府规定资格和管理,产权由投资人持有并允许流通。第三种是租户逐步购买产权。第四种实质上是带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例如限价房。购买者 拥有全部产权,只是由于享受了政府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其转让流通年限等可能受到限制。

除了回收资金,另一好处就是细分保障需求,多元满足保障对象的居住需求。

二问:为何以租为主

这是为了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从国情看,目前迫切之需是援助住房严重困难的低端群体,首先要把廉租房这个层级的保障做好。

经适房的实质是部分产权房,也就是未缴出让金的、带有产权性质的保障房。保障房本来就应当是多元、多样的,长远看中国也需要此类保障性住房。

原有经适房在性质上实际上兼有保障居住和享受资产增值两种功能,后一种不是实物性保障房应有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它的覆盖范围存在着边界不清、管理不严等多种弊端,也要进一步规范和调整。

三问:为何放宽申请

准确说应该是范围扩大了,但是对收入和资产的要求并未放宽。

中央明确提出,城镇化要重在人的城镇化,自然,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是题中应有之义。城市人口不是一个封闭的数量,城镇化就意味着人口流动和扩张,把保障范围从本地户籍人口扩大到城市真正居住人群符合客观要求。

租金就是一种经济杠杆,不再适合享受保障政策的人群,通过大幅度提高租金,迫使其退出保障对象范围,这在全世界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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