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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文化馆客梯(二)采购
作者: 2013-10-24 08:53:12 浏览: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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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镇江市文化馆客梯(二)采购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文化馆客梯(二)采购,谈判文件编号:ZJZC-(2013)竞字第0063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代理商(具有电梯制造商颁发的年度销售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必须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3日--- 2013年10月25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29室)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镇江市文化馆原有客梯的拆除、回收,井道改造、新电梯的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五、采购人信息:

六、现场答疑时间:2013年10月28日 9:30地点:镇江市文化馆 此次电梯采购项目是利用原井道安装新的电梯设备,旧电梯需拆除,现场勘测及答疑时间:2013年10月28日上午9:30 地点:镇江市文化馆(镇江市山门口街37号,联系人:康强 0511-85911658)。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0.25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1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1.25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八、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第三开标室)。

九、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3年10月31日

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十、谈判时间:2013-10-31

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一、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陈蓓

联系电话:0511-85999337

传 真:0511-85999339

十二、项目联系人:杨晓寅

联系电话:0511-8599076

传 真: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7012018800000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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