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响水县供电公司
办公楼电梯设备及其伴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CG-20131039
一 、 响水县供电公司 实施的 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已经 江苏省电力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 自筹 ,并 已落实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电梯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具体招标事宜。
三 、项目概况
(l) 项目地点: 204 国道东侧、灌河大桥南 响水县供电公司大院内 。
(2) 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所需电梯全套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等 至正常使用 。
(3)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采购规模: 乘客电梯1部 ,项目总投资约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名称 |
载重量 |
提升高度 |
速度 |
站数 |
数量 |
备注 |
|
乘客电梯 |
|
|
|
|
1 |
有机房 |
四、 招标内容: 响水县供电公司办公楼电梯项目招标,共需 1 部有机房垂直电梯;本工程采用交钥匙工程,包括电梯的采购、运输、开箱、装卸、安装、调试、施工水电、施工人员食宿、交通、检测检验、委托监检、成品保护、直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向招标人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服务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建设现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品牌电梯的施工方案。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电梯设备制造厂商的注册资本金须达人民币 1亿元 及以上或美元 1600 万美元及以上,若以其他货币形式注册的,折合人民币不得少于 1亿 元,销售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达人民币 300万元 及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 、拟投标的电梯必须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且为最新成熟型的中外合资或外资独资产品。
3 、负责本项目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服务的单位应具有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或以上资质。
4 、电梯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5 、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理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人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7 、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潜在投标人。
七、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九、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元 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票据递送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转账、银行汇票、现金或现金缴款单方式缴纳。采用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方式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收款单位账户,否则无效,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资金在银行间划款时间,建议提前汇缴;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须认真审阅核对,如有差错或字迹印章模糊等汇入银行不予接受入账的一律无效。采用现金方式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会计人员足额缴纳。
3 、投标保证金接收单位及账号:开户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响水支行;账号:1109680119002034388。
4 、开标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书面合同并经招标备案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 2013年 10 月 25 日至2013年 10 月 31 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三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邮购费50元。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xsztb.net )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供电公司 办公地址:204国道东侧、灌河大桥南
联 系人:林锐 联系电话:13505109172
代理机构: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
联 系人:吴长权 联系电话:1385117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