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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二次)
一、 大丰市城东新区东方汇贤居(阜南安置点)安置公寓 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一期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 大丰市城东新区东方汇贤居(阜南安置点)安置公寓 代建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在中标后与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由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汇贤居一期电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ZC20130057
3、项目地点:大丰市城东新区东方汇贤居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5、项目规模:约300万元
6、供货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30天内供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且须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要求。
7、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采购内容: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东方汇贤居一期工程10台无障碍住宅乘客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输保险、检测取得运行合格证、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伴随服务。
9、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相关部门验收、检测合格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交付使用后付合同价款的 50% ,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 95%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满 2 年后结清(不计利息)。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有关 乘客电梯 专业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的独立法人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2、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厂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须通过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4、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对本项目投标授权的唯一代理商,须具有电梯安装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维修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如由满足资质要求的代理商负责安装,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电梯安装作出明确委托。
5、申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6、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基本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户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3209820531010000003261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丰分理处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
2、查询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 采购项目 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 10 月 30 日至2013年 11 月 5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制造厂商投标时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电梯安装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维修保养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及复印件;(6)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投标人2008年1月1日后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100万元的电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时须附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8)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 证明 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
2、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1)制造厂商为本次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4)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给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投标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7)如电梯设备由制造厂商负责安装,须提供制造厂商电梯安装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维修保养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的公章的复印件;如电梯设备由代理商负责安装,须提供代理商的电梯安装B级(或二级)及以上、维修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制造厂商对电梯安装的授权委托书原件;(8)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9)投标人2008年1月1日后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100万元的电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时须附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10)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 证明 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大丰(http://www.dafeng.gov.cn)、盐城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招标采购网(http://www.dfzbcg.gov.cn)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3年 11 月 19 日 9 时至 9 时 30 分
2、开标时间:2013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婷婷 联系电话: 18961952877
联系地址: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正华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大丰市南大街91号
(3)集中采购机构: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83927232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