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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一、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 *城管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电梯工程
*、项目审批、核批或备案机关名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实施地点: *南部新区
*、招标规模: 本次计划采购无机房电梯 *台,控制价为人民币 *万元 整。
*、供货周期: *日历天
*、安装周期: *日历天
*、招标内容: 电梯设备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取证、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内容,具体招标货物一览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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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楼号 |
数量 (台 ) |
额定载重 重量( T) |
额定速度 ( m/s) |
停站数 (层 /站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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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局 |
* |
* |
*m/s |
*/* |
无机房客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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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局 |
* |
* |
*m/s |
*/* |
无机房客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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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夷派出所 |
* |
* |
*m/s |
*/* |
无机房客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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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夷派出所 |
* |
* |
*m/s |
*/* |
无机房客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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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通过有效年度年检,且年检章清晰。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不少于贰亿元人民币或叁仟贰佰万美元或其它等额外币(以报名当日汇率为准),代理商不少于 伍佰万 元人民币;
*、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的代理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持有该项目的制造厂商的唯一授权书,经营范围须包含电梯或机电产品等类似范围,电梯安装维修由制造商或分公司负责;招标方仅与中标人签订电梯招标及安装合同(制造商投标不要求此项);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法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 A级资质,同时具有电梯安装、维修、改造 A级资质;制造商在安徽地区设立直属分公司,且该分公司具有电梯安装、维修 A级资质,且设立完善的维修中心或售后服务机构;。
*、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体系认证;
*、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开标时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原件;企业同时承诺:电梯安装、质保期内的维保工作均由制造商负责;
*、投标品牌业绩证明材料:近五年内( *年 *月至今)类似投标品牌垂直客梯的销售业绩,并注明业主联系人**********、建设规模。
*、投标人所报电梯品牌须为以下品牌之一:三菱(上海)、日立(广州)、通力(昆山)、永大(上海)、迅达(苏州)、东芝、富士达、蒂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