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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55号禄丰县电梯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2013-11-09 11:59:54 浏览: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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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梯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第55号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申请,需采购电梯维保服务,经请示,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电梯维保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数量公告如下:

一、 电梯维保服务的数量和要求


项目 编号
 招 标 货 物
 数量
 
品名
 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
 
1
 电梯维保
 一、 维保电梯简介:1、西门子医梯3部,型号:9000-BT-16-17-2-F。

生产厂家: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使用日期2011年10月。2、西门子客梯1部,型号:9000-KT-10-10-F生产厂家: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使用日期2011年10月。3、苏迅医梯1部。型号:AB1600VFDY100TR生产厂家: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使用日期:2006年8月。4、奥迪斯医梯1部。型号:TOEC-3H。生产厂家:天津奥迪斯电梯有限公司。使用日期:1993年7月。5、苏迅医梯2部。型号:AB1600VFGY100T213\MB。生产厂家: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使用日期:2004年8月。

二、投标条件:1、中标者每月按时递交电梯维保单,连续两月或一年累计三月不按时递交维保单,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维保期内投标方不得转让他人。3、对于采购方的维修电话,投标方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最迟12小时到达维修现场。

4 、服务承诺98%运转率:投标方保证维保设备运转率达到或高于98%。若维保设备在年度内低于此运转率,投标方将按每降低1%免收维保服务费人民币200元,但免收金额最高不超过该台设备年维保服务费的10%(停梯时间仅包括例行保养时间及投标方维保原因导致的故障维修中的设备停用时间)

5 、配件更换服务:投标方对配件提供全年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投标方发现自然磨损需更换的配件,应主动进行更换,更换材料费用不超过300元的,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更换材料超过300元的,由采购方承担。6、 提供采购方年度维保服务报告:投标方免费提供年度维保服务报告,对维保周期内的设备运行情况做详细汇总。7、投标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伤亡事故。均由投标方负责处理,责任自负。8、电梯保养要求: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并按采购方制定的电梯维保计划来进行。投标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和质量的因素时,应立即向采购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9、属于因电梯质量和性能发生的事故(操作不当和违反操作规程除外),由投标方负责。10、维保期为一年。
 8 部
 
合 计
 8
 

二、欢迎有意合作的企业、公司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方式: 2013年11月21日上午 9:00--11:00时现场送达至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禄丰县财政局一楼),推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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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

1 、投标报价表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投标报价包含电梯维保服务费、维保材料运输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3 、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 、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传真机、手机号码)。

5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是法人的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 、参加投标公司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发的《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许可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测,监测费用由采购方负责。(如果一次不合格,复检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颁发的电梯维保B级及以上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 、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采购评标小组


采购评标小组由招标方、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采购人及相关单位代表组成。采购工作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五、评标原则


采购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采购同品牌、同配置、性价比较优、 有效低价单项中标 的原则确定中标单 位( 同等条件当地企业优先) 。

六、 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 投标人应向招标方提供 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


收款单位:禄丰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禄丰县支行营业室


帐 号: 24309801040003245


1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户名、原账号无息退还。

3 、中标的投标保证金,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须将政府采购合同及货物验收单送达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方可按原户名、原账号无息退还。

4 、中标的投标人,中标后应积极组织货源按时供货,不按“中标通知书”的时间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或不按购销合同及时供货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明确的几个问题


1 、采购维修服务合同:投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积极组织响应,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维修服务合同(一式三份),交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2 、交货地点:禄丰县设备使用单位。

3 、交货时间:按政府采购维修服务合同的要求办理。

4 、验收:维修服务完成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并填制维修服务验收单(交一份到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双方有争议时,由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调解。

5 、付款方式:所有电梯维修服务收合格后,凭采购单位签盖的“维修服务验收单”由购买设备单位向中标供货单位支付维修费。

6 、未尽事项,双方签订维修服务合同时平等、合理协商解决。

八、联系电话及地址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0878-4121199 4130308

传真: 0878-4130308 地址: 禄丰县财政局一楼

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878-4125957

传真:0878-4125959 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

2013 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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