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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载货电梯
作者: 2013-11-14 08:37:26 浏览: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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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 :东营职业学院载货电梯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2013 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谈判时间: 2013 年11月25日下午14时

采购人名称: 东营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 东 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集中采购机构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 DYZCT2013-55#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职业学院载货电梯 一部 (详细内容见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4.7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四)供应商必须是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五)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六) 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七)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供应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供应商是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

1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时必须提供:

1 、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 、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3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五、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第五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边女士

电 话:0546-8902322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 〇 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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