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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检验机构上报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情况,普陀区质监局对江宁路一居民住宅小区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检查人员现场发现,该小区有2台电梯检验不合格,其中一台电梯已采取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改造。另一台电梯检验不合格,且未采取整改措施,涉嫌检 验不合格继续投入使用。为切实保障小区居民安全乘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区质监局对该电梯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下达安全监察指令的同时, 要求物业公司:第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待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第二,该住宅楼仅安装了这一部电梯,电梯查封后 要妥善做好居民的解释安抚工作,争取广大居民的支持,早日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