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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电梯设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3-11-18 09:08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电梯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龙政采询(2013)10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公告类型 询价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1-14 15:3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所投品牌的电梯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所投电梯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4) 电梯生产厂商具有电梯安装、维修A级以上资质,代理商具备电梯销售、安装维修B级或以上资质。 5) 电梯生产商必须在成都有注册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保证售后服务。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3-11-15 09:00到2013-11-19 17:00
备注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125室,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请自带U盘)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125室,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发售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3-11-22 13:30到2013-11-22 13: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2013-11-22 13: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备注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保证金 1) 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分包件向采购人提交3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3) 保证金应以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提交(转帐支票需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下帐,供应商持银行下帐回单办理相关手续)。 4) 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龙泉支行 帐 号:4402234029026449051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黎志 联系电话::84872559、1370907763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冯 建、李勇 联系电话:8486595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黎志 联系电话::84872559、13709077630
备注 供应商报名请带以下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采购预公告连接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zqyj/40288687422bc31d0142314dc80a0c4d.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