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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ZHZFCG2008054G033
加 入 日 期:2008.09.09
截 止 日 期:2008.10.07
招 标 代 理: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镇海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现就新城规划展示中心电梯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ZFCG2008054G033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采购一台乘客电梯,房屋结构为钢砼框架,高为三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获得所投电梯制造商的授权;
3、投标人必须具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投标设备级别B级及以上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08 年 9 月 9 日至 2008 年9 月 17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
2、发售地点: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 322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投标单位应提供近三年的经营业绩情况;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10月7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原封退还。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10月7日9时(北京时间)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帐户:镇海区会计核算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帐号:82710320111000278-3801。
十一、业务咨询:
镇海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石淼 ;联系电话:0574-86592611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胡雁林、周小凤 ;
联系电话:0574-86252089传真:0574-86294661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5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