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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丽岙中心卫生院电梯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2013-12-03 10:37:15 浏览: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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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瓯海区政府集中采购公告

  编号:Z-GB201311190202(O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受温州市瓯海区丽岙中心卫生院委托,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中心卫生院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集中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本项目征求意见公示附件)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中心卫生院电梯项目(预算金额:116万元),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① 医用电梯:2台 1600kg / 1.5 m /s/ 六层站

  ② 客物电梯:2台 630kg / 1.0m /s/ 六层站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要求拟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 、如果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证明代理该品牌的合法性,并出具客梯制造商合法授权资质文件,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投标;

  4 、电梯设备供应商与电梯安装单位不一致时,须组成联合体投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

  5 、 投标单位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 、报名申请表;

  2 、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4 、电梯设备供应商及安装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携带原件备查);

  5 、电梯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携带原件备查);

  6 、品牌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如果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证明代理该品牌的合法性,并出具客梯制造商合法授权资质文件,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投标;

  8 、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关于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提供的手续:单位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个人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申请);

  9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报名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333室政府采购科

  五、招标文件发布及开标

  发布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12月2日 (招标文件直接从本网站发布公告处下载,不再另行通知。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招标文件发布地点:直接从“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本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23日 下午14:30整(具体时间以发出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刘女士

  电话: 0577-88506528传真: 0577-86098107

  七、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账号:201000104282963

  开户行:瓯海农村合作银行将军支行繁荣分理处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2013年12月2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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