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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钢结构井道工程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2013-12-07 11:08:17 浏览: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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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6日

  受淮安市民政局的委托,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电梯钢结构井道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电梯钢结构井道 HAZC2013111110

  二、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淮安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院内

  建设规模: 详见图纸

  计划工期: 20天

  招标范围: 2部外挂电梯钢结构的井道工程

  标段划分:一标段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谈判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谈判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谈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四、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谈判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并传真至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0517-83638029,并电话与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文本科联系确认,电话:0517-83638019。

  注:如果 谈判供应商 未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 谈判供应商 的,其责任由 谈判供应商 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09时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解强 电话:0517-83638021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谈判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四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杨娟 电话:0517-83638019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施工图纸索取):王述钊 电话13951268198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解强 电话:0517-83638021

  (4)采购人联系地址:市健康东路106号

  邮编:223001 传真:83764343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八、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仟元 整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递送到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2) 本次项目中的报价部分采用电子清标,软件采用北京广连达慧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提供电子评标系统。光盘采用北京广连达慧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提供专用光盘。购买电子光盘联系人:蒋荣轩,联系电话:15996198366。谈判供应商购买电子光盘后需到采购中心文本科刻录工程量清单(地址:淮安 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五楼504室) 。谈判供应商必须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清单报价刻录在电子光盘,保证其数据与书面数据一致并保证能导入评标系统。如果光盘存在问题,请与蒋荣轩联系或向采购中心反映。谈判供应商到采购中心刻录电子光盘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刻录。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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