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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作者: 2013-12-26 16:15:25 浏览: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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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钱金水先生的通知,钱金水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钱金水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3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2月23日,质押期限为2013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5日为止。

  钱金水先生将其所持有的323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

  二、 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钱金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3,030,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3,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1、2013年4月11日,钱金水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980万股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4月11日,质押期限为2013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1日,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2、2013年12月23日,钱金水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23万股质押给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2月23日,质押期限为2013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5日,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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