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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进行电梯安全大检查
作者: 2008-09-22 13:49:39 浏览: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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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质监局9月17日起对全市酒店、商场等重点公共场所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安全大检查。

  检查人员总共对全市220台电梯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一台过期未检的电梯和1台非法使用的电梯,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其7天内整改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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