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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昨天联合宣布,《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
昨天上午,北京铁路局和北京市京承电梯有限公司在崇文工商分局的监督下,签订了本市第一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示范文本中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对因电梯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丢失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