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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保障房购房补贴居全国之首 标准约为5400元/平左右
作者: 2014-01-18 11:46:16 浏览: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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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月1日起苏州城区将暂不安排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暂不受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购房申请。此外,一次性购房补贴将达到约5400元/平方米,居全国之首。

  自主选择购买适合的住房

  据了解,国家近期将颁布《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会在法律层面上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运营的相关问题。《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26号)也明确要求:“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推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货币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其在普通商品房市场自主选购住房。”

  因此,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快实现“应保尽保、住有所居”,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同意,苏州市市区住房保障政策将进行调整,优化经济适用房保障货币化政策。

  苏州市住建局根据申请受理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基本制度,提高住房保障的政策效应,研究采用“以补代建”“暗贴变明贴”的解决方法,改进苏州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优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形式,着力支持住房保障对象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货币保障形式自主选择购买适合自己居住的住房。

  购房补贴标准约为5400元/平方米左右

  新政明确,从今年2月1日起,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从占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40%左右,提高到占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50%左右(约为5400元/平方米左右)。根据测算,四人户无房家庭按照新补贴标准可以补贴到38.88万元左右。

  据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殷勇介绍,调整后的政策使住房保障申请对象一旦取得了住房保障资格,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消费能力,在普通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中选择不同性质、套型、面积的住房购买,解决自身的住房困难问题。不再需要通过长期轮候、等摇号、等建成、等入住,也不再局限于购买政府建设的指定地点、限制套型、不一定适合自己居住的经济适用住房,从而化解了居住不便等问题,同时也提高住房保障的及时率。

  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供应量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殷勇告诉记者,2009年时苏州已经有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货币化的相关政策,2009年至今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达到了1万多户,而申请购房补贴的仅47户。

  值得一提的是,城区已经申请并有资格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可以继续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2014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3700元,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每平方米6000元。

  同时,苏州市在住房建设规划中会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供应量,让住房保障对象在房地产市场上能购买到面积较小、总价较低的住房。此外,为缓解住房保障对象买不起房,苏州市在目前规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拟配建一定数量的居民公租房,让买不起普通住房的住房保障对象能尽快租住到政府提供的居民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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