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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滨海新区后勤保障基地公租房一期电梯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2014-01-22 08:57:24 浏览: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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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饶滨海新区后勤保障基地公租房一期电梯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饶滨海新区后勤保障基地公租房一期电梯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14年1月21日至1月26日[ 每日8:30至11:30,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名称:东营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迎宾路226号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电梯设备9套,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34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所投电梯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投标人必须是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只允许报一家,以先报名者为准);

  (三)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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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复印件及代理商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验楼206室或广饶县孙武路207号运输公司院内二楼北侧。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46-8307357 、6459966

  监督单位: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滨海新区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广饶滨海新区纪工委、广饶滨海新区财政局、广饶滨海新区城市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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