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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电梯生争执 淮北男子盛怒下一巴掌扇死对方获刑10年
作者: 2014-02-11 16:58:35 浏览: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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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因为乘坐电梯发生争执,盛怒之下一方搧了对方一巴掌。就这一巴掌竟带来了一人死亡,另一人十年牢狱的严重后果。日前,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2011 年9月15日18时许,白某某和被害人李某等人在淮北市青和宝地小区运送黄沙、水泥。在该小区一高层住宅电梯内,二人因按电梯楼层一事发生争吵并相互辱骂。白某某打了李某左脸部一巴掌,李某头部磕碰到电梯上,后出现头痛、呕吐等症状。李某被白某某等人送往淮北市朝阳医院救治,白某某缴纳800元医疗费后 于次日逃离。同年10月4日4时许,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符合在患有高血压病的基础上,因外伤诱发而致脑内出血,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2013年4月16日,白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白某某家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4万元赔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白某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并击打李某面部,致李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白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且考虑到李某在患有高血压的基础上,因白某某掌击后头部撞上电梯致外伤,诱发脑内出血、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十年。

  对于本案,法官认为本案两当事人仅因按电梯楼层发生争吵,并由一个巴掌引发了血案,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一个自由人生的禁锢,不由得引发人们的深 思。面对争执时我们应如何对待,是怒发冲冠还是冷静分析,答案无疑是后者。面对争执多想想、多忍忍、多让让,问题也就解决了,不必等到事情不可挽回时才追 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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