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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法院采购审判法庭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确政采招〔 2013〕 109号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确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对采购审判法庭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13】109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标准交货地点工期
乘客电梯及观光电梯乘客电梯2台、观光电梯1台详见招标需求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合同签订后40天内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项目授权书或代理授权书和保修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B级以上(含B级)资质。
3.4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B级以上(含B级)资质。
3.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如果有多家供应商 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 2014年2月17日 至 2014年3月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00 时至 11:30时 ,下午2:30时至5:30时。
4.2发售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 10米 )。
4.3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4 年 3 月10 日 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 10米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 15 :00 时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 10米 )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之前, 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 项目咨询电话 :
采购人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0396-7036639
代理机构联系人: 连 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3
10. 监督部门:
确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7021001
确山县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联系电话: 0396- 7019095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