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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2014-02-25 09:35:08 浏览: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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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G14BHN-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民权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检察院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1.2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4) 001 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参照图纸)。

  1.5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

  资格要求:

  2.1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A级生产资质的电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营的经销商;

  2.2报名企业如为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乘客电梯A级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

  2.3报名企业如为经销商,应具有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所代理电梯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制造、安装的资质要求;

  2.4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电梯;

  2.5承诺在河南省内有固定的安装、维修保养机构(附承诺书);

  2.6须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所投品牌的同类项目业绩;

  2.7投标企业在开标时须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记录档案查询证明;

  3.获取谈判文件办法:

  符合上列条件的供应商可从 2014年2月24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至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129号与姚砦路口天一大厦2401室)购买谈判文件。

  4.3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3)乘客电梯A级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证(制造商须提供原件、经销商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5)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6)河南省内有固定的安装、维修保养机构承诺书。

  (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的复印件一套)

  4.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3月2日上午9时30分。

  5.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郑州市黄河路与姚砦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516室)。

  6.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两万元整,谈判保证金在2014年2月28日16时前以现金或汇款方式交付,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提交的以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详见谈判文件)。

  7.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民权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 8600168

  代理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402室(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君益

  联系电话:13838300515 0371--55621206-803

  传 真:0371-63818113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4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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