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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拟占道加装电梯 五羊新城东悦居部分业主反对现有方案
“旁边楼宇加装电梯,作为同一个小区的居民,我们不反对,但竟然要侵占小区的人行道来做电梯井,为什么这样的设计都能通过公示?”近日,市民王先生报料称,五羊邨地铁站附近的东悦居小区将加建电梯,按照公示结果,电梯井将占用部分人行道,并会影响一楼商铺经营,因此引起一层业主及附近部分居民的强烈反对。
记者从广州市规划局获悉,目前该建设方案并未获得审批。业委会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将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协商建设方案。
电梯间将挤占人行道
“现在东悦居A栋楼梯房要加装电梯,作为同一个小区的业主,我们也很支持,但是电梯井要建到人行道上来,我们坚决不同意。”报料人王先生说。
据了解,位于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北二街的东悦居16号住宅楼,共有A、B、C三栋,都是8层的建筑,并未安装电梯,且小区原本的规划也没有预留电梯井的位置。目前A栋楼预计要率先加建电梯。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16号楼一层外墙一处显眼位置,张贴着由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分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批前公示》,就东悦居16号A栋住宅楼加建电梯间及连廊一事,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限是2月12日至2月21日。根据公示内容可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李艺红等业主(李艺红为业委会副主任),规划局在公示中称该设计方案“与城市规划无原则矛盾”,拟同意按送审方案建设,并附上送审方案规划图。
“扩建电梯间自大楼外墙向外飘出3.38米,人行道宽2.6米,故扩建电梯间需占用人行道2.6米宽,占用机动车道0.78米宽,属于占用消防通道。”几位一层业主及附近居民指着设计方案图,气愤地说,“对面是五羊小学,来往行人、小孩、老人非常多,这是什么荒唐的设计方案,相关部门为什么会同意?真这样的话,逼得大家不都要走到机动车道上去?没人考虑过我们的人身安全吗?”大家纷纷吐槽。
环顾四周,记者看到,寺右新马路北二街几乎只有与东悦居16号楼相连的一条人行道可供人行走,如果按照已公示的方案来建,那么电梯井正好要建在此路段唯一的一条人行道上,这是令反对者大为光火的最重要原因。
低层住户反对加建
除此之外,该楼梯房加建电梯,也遭到A、B、C栋低层业主的反对。B栋一层某美容养生馆的业主曾先生表示:“我是看了告示才知道要建电梯,之前根本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而且按这样的方式建电梯,我们一层所有商铺的生意肯定会受影响。如果这样的方案也能获得批准,那我的店面岂不是也可以开到马路上?”曾先生表示,自己曾询问过业委会“为什么不通知我商量加建电梯的事”,对方给出“联系不上”的理由,让他感到莫名其妙。“我从2004年买下该商铺以来,联系方式一直很清晰,根本不存在联系不上的问题。”
听说有记者前来采访,东悦居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吴主任也前来反映,称此建设方案已遭多位业主反对,自己曾就此事多次询问业委会,但都没有得到确切的回复。“对于这件事情,说实在的我们作为物业,谁也不想得罪,但这么多居民反映这个方案不妥,我们也想尽快解决问题。”据介绍,一层的业主曾联合向规划局反映,但一直未得到回应。
市规划局:方案未获审批
带着业主们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广州市规划局和业委会相关负责人。
广州市规划局回复称,寺右新马路北二街16号住宅楼业主代表于2013年12月到越秀规划分局办理扩建电梯间建设工程相关手续。手续满足《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第三条:扩建电梯间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等要求,越秀规划分局予以立案受理。立案后是审查阶段,此阶段包括公示这一程序,公示的目的就是征求相关利益人的意见,使行政审批依法依规。因此,依据相关规定,越秀规划分局对该工程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反映扩建电梯间后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对此越秀规划分局将予以充分考虑,目前并未作出审批。
业委会:将重新开会协商
“我自己只是住在3楼,装不装电梯对我来说无所谓,但是作为业主代表,我希望为业主们谋福利,毕竟高层住户对电梯的需要还是存在的,”业委会副主任李艺红坦言,“实际上我们也有考虑到过这个方案存在的问题,但是将心比心,这里是唯一能够装电梯的地方,后院加装会看到住户的隐私,而小区本身又没有预留电梯井的位置。现在既然收到了业主与周边居民的反映,一定会对该方案更加慎重考虑并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加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