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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立法规定:电梯每15天要进行一次检查
作者: 2008-09-28 13:51:33 浏览: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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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举行的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电梯使用者应当至少每15日让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在此敬告广大市民,应当及时维护住宅和办公大楼等建筑物内的电梯设施安全,杜绝电梯危险事故的发生。电梯使用者应当每年在检验有效期满前30天申请定期检验。乘客电梯正式投入使用10年以上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除每年对其实施定期检验外,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作出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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