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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作者: 2014-03-18 13:55:46 浏览:38
信息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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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其所需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编号:FZHX-2014-J0017

  二、谈判项目内容:

采购单位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电梯
1台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含安装)

  注: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国家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需提供制造商(推荐品牌:星玛、迅达、奥的斯同档次或优于其档次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四、参与竞争谈判时需提供:

  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厂家授权书(以上资料谈判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否则取消其竟谈资格)、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谈判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资料费:200元/份(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未按规定缴纳资料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2014年 3 月26 日上午9 :30 (北京时间),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4楼)。

  六、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联 系 人:过美华

  联系电话/传真:18607940066/0794-8261666

  采购单位: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抚州市南湖路与体育路交叉口(原福满堂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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