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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42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9,606,81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 元;持有
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8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369,606,81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39,213,624 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3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3
月 31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 年 3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
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84 朱奎顺
2 01*****315 朱美娟
3 01*****607 王友林
4 00*****424 陈金云
5 01*****395 顾兴生
6 00*****241 刘占涛
7 00*****746 朱瑞华
8 00*****320 沈舟群
9 01*****410 富曙华
10 01*****110 张利春
11 01*****982 韩公博
12 00*****418 毛桂金
13 01*****854 秦成松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7,013,143 39.78% 147,013,143 294,026,286 39.78%
1、股权激励限售股 8,442,750 2.28% 8,442,750 16,885,500 2.28%
2、高管锁定股 138,570,393 37.49% 138,570,393 277,140,786 37.4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593,669 60.22% 222,593,669 445,187,338 60.22%
三、股份总数 369,606,812 100.00% 369,606,812 739,213,624 100.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739,213,624 股摊薄计算,2013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3739 元。
八、咨询机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799 号
咨询联系人: 陆玲燕
咨询电话:0512-63293967
传 真:0512-63299905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