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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客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2014-04-01 13:50:45 浏览: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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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 客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

  2 、招标文件编号:LCZBCG2014-4

  3 、采购货物一览表: 左下角(查看、下载标书)

  注: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货物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4 、投标文件索取时间和办法: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1号财政局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 、采购单位联系:

  连城县委老干部局联系人:

  吴 先生 电话:13859578576

  6 、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7-3322013

  传 真:0597-3322000 邮编;366200

  网址: ( http://www.fjlyzfcg.gov.cn/Count yInd ex.cfm?c_code=597006 ),电子信箱:LCZFCGZX2013@163.com

  7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7.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7.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3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7.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6 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7 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8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应当提供:

  (1)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4)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5 )乘客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其中曳引式客梯为 A 级 )。

  ( 6 ) 供应商 应提供 B 级(含 B 级)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8:30-9:0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地点: 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1号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采购会。

  10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缴交,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如须邮寄另加50特快专递费。

  11 、 投标保证金: 3300 元 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于 2014 年 4月23 日下午 17 ﹕00 前 缴至 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户(以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交至本中心指定的帐户。供应商必须从本单位的基本帐户(与开户许可证相符)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交(不得以分公司或个人名义或方式缴交),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所报项目的招标编号,未按规定缴交将视为无效。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及连城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CountyIndex.cfm?c_code=597006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12 、开户行:建设银行连城支行

  开户名: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35001697507052512322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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