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内容:
1.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公安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 2013】 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35%:18%:47%。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公安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四路以南、郑港四街以西、琴台街以东区域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概算 3899万元,总建筑面积约 10593㎡,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通信指挥中心、后勤服务楼、交警办事大厅、门卫房、指挥中心通讯塔、院内道路广场、绿化、大门、围墙等以及室外附属工程
2.4本次招标规模及范围: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公安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部垂直升降电梯(客梯)的购置、安装、调试、保修、质保期服务、技术培训、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
2.5合同估算价:约 46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交货期: 60日历天
2.8安装期: 35日历天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应为具有电梯货物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商或经电梯货物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3投标人如为 制造厂商 ,应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 B级许可证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投标人如为 代理商 ,应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 B级及以上许可证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同一品牌型号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及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具有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4.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 2014年 4 月 21 日 至 2014年 4 月 25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至 11:30, 14: 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如为制造厂商可提供公证件);
(3)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如为制造厂商可提供公证件);
(4)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电梯安装工程资质证书(如为制造厂商可提供公证件);
(5)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如为代理商);
(6)制造厂商开具的专项授权证明(如为代理商);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4.2报名地点: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中路 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 A座 2434房间)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 5. 文件的获取 :
5.5.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 5日内,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30 时,下午 14: 00 时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中路 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 A座 2434室)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5.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6.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联 系 人: 李 先生
电 话: 0371-861986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 先生
电 话: 0371-86507708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2014年 4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