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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14-04-5661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电梯,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自中标签订合同后120天。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自筹资金:93万元;设备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当于合同总价30%货款;设备到货,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当于合同总价40%的货款;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当于合同总价25%的货款;剩余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com.cn)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4年05月12日上午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2014年05月29日上午9:00时至上午9:30时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
九、开标: 时间:2014年05月29日上午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宋长海(0431)88779628
投标程序咨询人:周国栋(0431)88779607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0431)88779630 传真:(0431)88779607 网址:http://www.ccgp.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