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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政府采购编号:JSZC2014-006
委托代理编号:HNCXGZ2014-008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吉首市人民法院办公楼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
吉首市人民法院办公楼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
二、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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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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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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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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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速度≥(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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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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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靠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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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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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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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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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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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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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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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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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参数参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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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1)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与项目投标报价;
2)代理商参与投标报价的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3)制造商参与投标报价的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乘客电梯要求A级资质;
4)制造商参与投标报价的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5)代理商参加投标报价的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为投标标的提供售后服务等的证明文件;
6)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书、环境体系认证书及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书;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等。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14 年 5 月 16 日止,每日 8:30 至 17:30 时在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所有资质证明文件还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装订成册复印件整套资料留存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以便审查, 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单位、地点: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 。
五、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8000.00) (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和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以 投标人账户转账 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在 2014年 5 月 28 日 17:30(北京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
3、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方式:以银行收讫盖章后的交纳凭证为准。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递交时间:2014年 5 月 29 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
2、 投标截止时间 : 2014年 5 月 2 9 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
3、 递交地点: 吉首市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
4、投标文件递交给: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 逾期送达 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 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 开 标地点: 吉首市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
八、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吉首市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
联 系 人:符主任
电 话:13974332826
九、 招标机构
机构名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
邮 编:416000
联 系 人:尚小姐(18608438865)、陈先生(18874336576)
电 话:0743-8715292
传 真:0743-8512277
邮 箱:hncxzczb@163.com
十、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18-83610104000329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吉首乾州支行
十一、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