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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CBL_20081007_1006713011
所属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一、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盐阜宾馆南迁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电梯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盐阜宾馆南迁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天山路西侧。
3、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77500平方米。其中,客房部建筑面积约为25360平方米;大堂餐饮部建筑面积约为19790平方米;会议休闲部建筑面积约为24050平方米;贵宾部建筑面积约为8300平方米。建筑物均为多层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5500平方米。
四、招标内容:盐阜宾馆南迁工程21部乘客电梯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具体为:客房部(8部):5部客梯(无机房),6层/6站/6门;1部客梯兼无障碍梯(无机房),6层/6站/6门;1部客梯(无机房),4层/4站/4门;1部客梯(无机房),7层/7站/7门。贵宾部(2部):1部客梯(无机房),2层/2站/2门;1部客梯(无机房),3层/3站/3门。会议休闲部(4部):3部客梯(无机房),4层/4站/4门;1部客梯(无机房),4层/4站/4门。大堂餐饮部(7部):4部客梯(无机房),3层/3站/3门;1部客梯兼无障碍梯(无机房),3层/3站/3门;2部客梯(无机房),4层/4站/4门。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电梯制造厂商(制造厂商注册资本金以人民币形式注册的金额不得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若以美元形式注册的,其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美元)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简称“代理商”)。
2、电梯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负责本项目电梯安装的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负责本项目电梯安装的单位须具有电梯安装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维修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设备由满足资质要求的代理商负责安装维修,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授权委托书中对电梯的安装维修作出明确委托。
4、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产品须在中国国内生产,且为知名品牌。
6、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六、本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采用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资料要求: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10月7日12:00时至2008年10月14日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按规定将下列资料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盐城市盐阜宾馆南迁工程乘客电梯采购项目”字样,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号投标报名箱【机电设备】”中: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
(2)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备案件);
(3)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备案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4)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给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明确授权范围,如销售、安装维修等】;
(5)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备案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电梯安装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备案件,或加盖证书主体公章的复印件);
(7)制造厂商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备案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注:1、如为制造厂商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上述第(1)、(3)、(5)、(6)、(7)项资料;如为代理商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上述第(1)至(7)项全部资料。2、上述第(2)、(3)、(5)、(6)、(7)项要求可提供“备案件”的资料,投标人携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盐城市机电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备案,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为“备案件”。3、报名资料除按规定提供原件或备案件或盖章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备案件或盖章复印件也可装订在其中一份资料中)。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齐全。招标人有可能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考察、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不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齐全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本公告主要资格条件的或考察时发现投标申请人不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或供货能力的,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8196565【市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3080019【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