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黄海农场一分场危旧房改造安置区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江苏省黄海农场负责实施的江苏省黄海农场一分场危旧房改造安置区道路工程已经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下达2014年农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 》( 苏垦集社[2014]86号 ) 批准建设, 所需资金来源为 省财政补贴与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 、工程名称: 江苏省黄海农场一分场危旧房改造安置区道路工程。
2 、工程地点:盐城市响水县 黄海农场一分场境内 。
3 、 工程规模:道路宽 10 米,长 1.2 千米,工程造价约 300 万元。
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
5 、质量要求:国家 “ 合格 ” 标准。
6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7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 江苏省黄海农场一分场危旧房改造安置区道路工程 的施工,详细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苏省省外企业须进行资质核验,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4 、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 3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5 月连续 6 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四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江苏省
以及盐城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五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六、 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
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七、 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 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
话为 0515-88587313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为 0515-88197118 。
1 、领取时间: 2014 年 6 月 13 日 8:00 至 2014 年 6 月 17 日 18:00 , 各投标人请在截止时间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未下载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使用 CA 锁网上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获取招标文件。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诚信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拾伍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 32001735136059966999 ,联系电话: 0515-88587321 ),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 90% ,其余 10% 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未交诚信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14.1 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招标文件规定无效条款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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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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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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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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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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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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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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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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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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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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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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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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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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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江苏省省外企业须进行资质核验,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
(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有效的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6)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7) 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 / 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 3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5 月连续 6 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
( 8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14.2 详细评审
以下二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Q2<40%;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 的取值为 96% ,Q2、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 、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14.3 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
建设单位(签章): 江苏省黄海农场
地址:盐城市 响水县大有镇黄海农场
联系人:孙诗才 联系电话: 1390141372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青年路 57 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 B 座 9 楼
联系人:王立冈 联系电话: 0515-68606907 13605101815
201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