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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8月底,深圳全市527个新建商品房在售项目全部实现了明码标价,有关房地产价格举报也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今年初至今只有5宗,同比下降97%。”这是记者昨日从全省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服务收费业务研讨会上获悉的。
据市物价局介绍,目前深圳对房地产的价格,一是要求新建商品房在售楼盘的所有房源价格必须全部公示;二是新建商品房价目表除了标示楼盘名称、房号、价格等相关要素之外,还必须标明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每户配置车位的比例等影响价格的相关内容;三是定期标示楼盘销售情况,所有已售和未售楼盘均在价目表上予以标记;四是楼盘销售须收取的各种代收费、购房者需要缴纳的其他费用以及与售房有关的其他信息一同公示;五是价格承诺要与房价一同公示,开发商不得在房价之外加收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各区物价检查所共监制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表527份,二手商品房价目表213份,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率和规范率达到了100%,并发展房地产企业物价员650名。
据介绍,2006年,全市12358价格举报中心共收到涉及房地产的价格举报501宗,2007年下降为261宗,同比下降48%,而今年初至今只有5宗,同比下降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