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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办理房屋险将由借款人自行决定
作者: 2008-10-11 09:16:21 浏览: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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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称,自10月6日起,该市不再强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办理房屋保险,由借款人自行决定是否办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保险有关问题的公告》,从10月6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取消强制办理房屋保险,由借款人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房屋保险。而对10月6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房屋保险期限届满后,由借款人自行决定是否续保。这意味着从现在起,市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被要求强制办理房屋保险,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保险。

  由央行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东莞自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实行“必保制”,市民申办公积金贷款时,必须办理房屋保险。

  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厚街支行金融理财师钟其新介绍,房屋保险事实上是购房者付钱,而银行是受益人,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多了一笔支出。一般几十万元的房屋,房贷险差不多要两千元钱,虽然房贷险的金额比起房屋总价算不了什么,但对不少市民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取消强制购房房屋保险,事实上给购房者省了一笔不小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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