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电梯打开,轿厢没到一脚踩空摔成伤残
作者: 2014-07-18 08:21:08 浏览:76
[打印]

物业和电梯公司赔偿25万

电梯门打开轿厢却未到,住户老陈习惯性地走了进去,没想到一脚踏空摔成八级伤残。

老陈住在昆山某小区。事发前几个月,他所在的8号楼中的电梯,经常出现小故障,不是电梯门打不开就是按键没反应。住户多次反映,物业承诺会尽快修复,但一直未修理。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老陈出门下楼扔垃圾。等电梯门打开后,他习惯性地一步跨入电梯,等发现脚下踏空时,已经回收不及,从3楼直接摔到底楼,后鉴定为八级伤残。原来,事发时,电梯轿厢还在4楼,却显示已经到达了3楼。遭受了身心痛苦的老陈,一纸诉状将小区物业和电梯公司告上法庭。

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电梯公司与小区物业公司之间签订了电梯维护合同。电梯出现故障,居民曾多次反映,物业公司均未能拿出证据,证明予以修理,未尽到维护的义务,应当对老陈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电梯公司对电梯的质量存在安全保障义务,出现电梯故障导致当事人受伤,电梯公司也难辞其责。

近日,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与电梯公司对老陈的人身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共计赔偿25万元。

通讯员 何跃武

现代快报记者 何洁

来源:现代快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