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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高丽媛)近日,记者从自治区质监局了解到,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区将对电梯安全事故快速给予受害者经济赔偿了。这是自治区质监局经与新疆保监局多次协调、沟通后,决定开展的自治区电梯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
目前,电梯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和细则正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和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起草。方案要经专家和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电梯生产企业、检验单位代表等广泛讨论,并由自治区质监局和新疆保监局审定通过后,将招标保险公司,全疆逐步推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据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倪新昌介绍,十年前,新疆电梯只有3000多部,而现在,随着建筑物的“个子”越长越高,电梯数量也逐年递增。截止到2013年年底,全区在用电梯近28000台(包括兵团),其中乌鲁木齐在用电梯有12000余部。
来源:新疆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