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南大乡卫生院建设项目,已由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葫发改发【2013】3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城市卫生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兴城市南大乡卫生院原址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40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为二层门诊病房楼。
2.3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气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 2014年11月20日 开工至 2014年12月20日 竣工,计划工期31天。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 ](含 )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 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开标时,投标单位均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 BBB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请于 2014年 10月 21 日至 2014年 10月 25 日,每日上午 8: 30时至下午 16: 30时,持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 5.项目经理安全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 BBB级及以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在葫芦岛金诚信用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0月 21日 至 2014年 10月 25日 ,每日上午 8: 30时至 12: 00时,下午 13: 00时至 16: 30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进行投标报名。不经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视为无效。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3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在开标前 3天完成,并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开标前送达招标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4年 10月 21日 至 2014年 10月 25 日,每日上午 8: 30时至 12: 00时,下午 13: 00时至 16: 30时(北京时间),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1月13 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兴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卫生局
地址:兴城市温泉东路与兴海北路交汇南 100米
邮编:125100
联 系 人:陈斌
电话:13942905622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志达开发7-2#-2
邮编: 125000
联 系 人:杨情情
电话: 0429-5756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
账号:2100174010805250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