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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东海关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海关总署批准建设实施,筹资方式为 上级拨付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1.1工程概况:11层11站无机房电梯2台,
该项目包括旧电梯拆除,新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质保期服务等。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 丹东海关办公楼,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11月24日上午 9 时30分,地点为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3、交货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0日内
计划工期为:货到现场 30日内安装完成。
4、投标保证金: 2 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且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或2000万美元等值外币(含)以上的企业。具备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资质及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在丹东市区内具有长期的完善的安装维修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网络;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
6.1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授权投标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
6.2请于 2014 年 11月 3日至 2014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600 元整(现金、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6.3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招 标 人: 丹东海关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5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415-2279996 13591508581
传 真: 0415-2279996
邮 编: 118000
招标代理机构: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415-3113001
传 真: 0415-3113005
邮 编: 118000
开户银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帐 号:01171500000011
丹东海关
2014 年 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