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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九原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鹿苑康城一期)项目发放了利用住房公积金 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亿元,这是国家住建部批准我市新增试点项目后,包头市发放的首笔第三批试点项目贷款,其他试点项目贷款将根据开发企业资金需 求,以及项目评审和抵押评审的具体情况,陆续发放到位。
据了解,包头市是2010年全国首批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也是自治区唯一的首批试点城市,现已实施了两批共6个试点项目,累计发放试点项目贷款7.72亿元,贷款余额4.7亿元。
随着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面启动和深入推进,包头市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为保障房建设提供持续的资金保障。9月,国家住建部正式批准 包头市新增6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批准项目贷款额度12亿元,包头市是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批准的唯一一个新增第三 批试点项目的城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积极做好项目贷款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项目成熟 一个、发放一个,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为我市保障房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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