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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富洪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2014-11-10 10:47:37 浏览: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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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涟源市富洪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土建工程 已由 湘计国地 [2000]672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并已落实。招标人为 涟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实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涟源市富洪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土建工程 ;

  2.2建设地点: 涟源市龙塘镇富洪村 ;

  2.3建设规模: 投资约 450万元;

  2.4工期要求 : 100天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

  2.6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要求执行 ;

  2.7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

  2.8招标范围: 土建 、渗虑液处理工程(不含工艺设备部分)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 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 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 专业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拟任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湘建建 [2010]109号 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中标后实行压证管理。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http://www.hunanjz.com )”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6个 月( 2014年 4月 -2014年 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8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玖 万元整 ,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叁拾陆 万元整 ,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肆拾伍 万元整 ;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 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

  托管账户开户名称: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市支行

  账号:943005010004469999

  5.3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涟源富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工程 ”。如果未注明是“ 涟源富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工程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及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未到帐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以上各项到账情况均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市支行 的入账回单为准。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含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转账单上必须有转出银行的签章)、(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9)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0)、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1)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2)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3年11月10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养老、工伤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原件。

  6.2上述资料验证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6.3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及企业所在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至现场报名。

  6.4投标报名时间: 2014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8: 00~ 12: 00,下午 14: 30~ 17: 0 0 时止(节假日休息)。

  6.3投标报名地点: 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 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监管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凡通过投标报名(资格初审),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正当理当不参加投标的。 特殊情况下,需以书面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后方可放弃投标。否则,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均不予退还。

  10.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 (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 ),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 标人:涟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涟源市人民东路

  联 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9738873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北路与大汉路交汇处(大汉精品建材城 1栋 705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方先生

  联系电话: 0738-8212909 13907384200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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